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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巧断“家务事”
时间:2023-02-08  作者:赵雅文、丁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由家庭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办案检察官巧断“家务事”,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犯罪嫌疑人苑某与被害人姜某系夫妻关系。2022年8月的一天,二人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姜某先动手打了苑某,之后,苑某用拳头将姜某面部打伤。案发后,苑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不法事实。经鉴定,被害人姜某所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认真审阅卷宗,发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此次事件成为一个导火索,不仅夫妻双方大打出手,姜某和苑某的亲属也为此发生了一系列的肢体冲突,两个人的矛盾演化为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

为更好地化解双方矛盾,承办人在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意见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先是从夫妻双方关系、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动之以情,又从故意伤害行为对他人和对自己的危害后果方面晓之以理。最终,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到即便夫妻关系破裂,也不应该用动手的方式解决问题。随后,姜某就自己先动手打人的行为向苑某道歉,同时表示谅解苑某,希望检察机关能从轻处理苑某;苑某也就自己对姜某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并承诺一定会赔偿对姜某造成的损害。

由于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赔偿谅解,犯罪嫌疑人苑某又系初犯,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不法行为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建议对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让其能尽早回归家庭与社会,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经过检察官联席会、公开听证会、检察委员会讨论,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的意见。

1月16日,竞秀区检察院依法对苑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向苑某和姜某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后,双方都对检察机关表示了由衷感谢。至此,这起“家务事”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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